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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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及变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5

    各部门、各系资产管理员:

    鉴于我校本学期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人员变动,根据《济宁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之规定“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对需做固定资产变动的单位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部门内部变动的人员,资产管理员将变动人员的所在单位改为变动后所在的科室或实验室,并将本部门变动人员变动后所用资产打印资产汇总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

    二、在部门之间变动的人员,所在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将变动人员所用资产打印资产汇总表,经交接双方(变动人员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后办理资产变动手续,并将资产汇总表及变动人员名单(见附件)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所在现单位资产管理员将新进人员所用资产打印资产汇总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

    三、在部门之间变动的人员,原则上不应带走原单位任何固定资产,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必须带走的,需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出单位资产管理员打印移交资产明细表一式三份,并由资产移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资产移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各留一份,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一份。

    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变动的资产信息进行提交,并将上述资产汇总、明细表(纸质版)及本部门变动人员名单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以便进行核查。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