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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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废旧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9

    各单位:

    为使校园卫生整洁、美观,腾出更多的教学资源空间,经研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近期对废旧物品进行集中报废,范围包括:

    1、各单位废旧的桌椅、橱柜等,无使用价值的办公仪器设备及其他电器。

    2、校园及楼内违规放置的各类杂物。

    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不得将正在使用各类物品及仪器设备作报废处理,虽暂时未使用但仍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品也不得作报废处理。

    2、各楼内特别是楼梯间内的物品无论是个人物品还是单位物品9月30日前必须搬离、清理,否则,学校按无主物品收集收缴,并作废品处理,一切后果由物品放置者承担。

    3、校园内放置的一切废旧物品,所有人须9月30日前告知资产管理处,否则,视为学校废旧资产,由学校作报废处理。

    4、需报废资产的单位,请将各类物品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凡已入资产管理系统的物品要注明。

    5、请9月30前与资产处联系并按要求分类放置到指定地点,以便财政部门进行评估。

     

    资产管理处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