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5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公用房屋、土地资源等的产权管理、使用调配、资产评估工作。
3.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营性用房、楼宇设施、场地的租赁审批、招租和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4.负责各类校舍统计报表的编制、审核、上报和相关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4月15日
上一条:设备管理科岗位职责(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