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5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和有关报表的上报工作,资产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
4.负责资产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盘活和公物仓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
6.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培训与指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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