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段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对照考评办法中的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自评: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评价。
2.填报考评表:准确填报《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表》(附件2)。
3.准备支撑材料:系统梳理并准备与自评结果相对应的支撑材料。
4.撰写自评报告:在自评基础上,认真撰写《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①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考评表》和《自评报告》纸质版。
②上述文件及全部支撑材料的电子版。
2.报送方式:
①纸质版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校医院楼401)。
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345378@qq.com。
3.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联系人:冯冰冰15666171797
四、考核组及考核结果
1.考核组:
学校组成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组,由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合作发展办公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等组成。
2.考核结果:
考核组汇总整理考核结果,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研究审定,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以纸质版方式送达各考核单位。
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评价和综合管理考核,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和审批资产配置计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对资产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考核不合格单位的管理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优。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2: 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表
附件3: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