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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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济宁学院2026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4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段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对照考评办法中的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自评: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评价。

    2.填报考评表:准确填报《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表》(附件2)。

    3.准备支撑材料:系统梳理并准备与自评结果相对应的支撑材料。

    4.撰写自评报告:在自评基础上,认真撰写《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①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考评表》和《自评报告》纸质版。

    ②上述文件及全部支撑材料的电子版。

    2.报送方式:

    ①纸质版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校医院楼401)。

    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345378@qq.com

    3.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

    联系人:冯冰冰15666171797

    四、考核组及考核结果

    1.考核

    学校组成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组,由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合作发展办公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等组成。

    2.考核结果

    考核组汇总整理考核结果,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研究审定,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以纸质版方式送达各考核单位。

    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评价和综合管理考核,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和审批资产配置计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对资产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考核不合格单位的管理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优。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2: 济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表

    附件3: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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