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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召开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交流会
2024-06-21 11:3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管理,持续提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6月21日上午,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在校医院四楼开标室召开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交流会,就前期采购项目代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如何快速高效推进暑期采购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招标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宣读了《济宁学院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采购代理机构的选用和业务分配、工作职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考核作了详细的讲解。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副处长任磊结合近期采购项目,对代理公司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政策法规要求,廉洁从业,增强法治观念,严禁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二是要提高素质,配强服务团队。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织标前充分论证,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要认真履行好代理职责,为学校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加强彼此相互监督,从更专业的角度规范地推进招标采购工作。

会上,各采购代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对学校采购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业务上规范有效,结合学校要求的服务内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对采购程序和规范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这次见面会是解决问题、提升采购工作效率的推进会,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相关人员、各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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