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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各类采购(招投标)人员到校防疫要求
2020-05-07 14:30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现将因采购(招投标)原因进入我校的各类人员做如下要求,请严格遵守:

1、在我校进行的各类采购(招投标)项目参与单位原则上只能委托一名授权代表进入我校参与采购(招投标)活动;

2、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与采购(招投标)活动;

3、参与采购(招投标)活动进入我校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规定时间在南大门口(杏坛路1号)集合,然后由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带领进入采购现场。开标完成后由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带领至校外。参与采购人员不得在校内停留,否则,取消参与资格。

4、离湖北、黑龙江两省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曲阜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谢绝参与疫情期间我校的各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5、所有参与我校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外省人员必须出示曲阜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检测点出具的三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否则,不能进入我校。

6、参与采购(招投标)人员进入我校人员除必须持有山东健康码,还必须持有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承诺参与采购(招投标)进入我校的人员两周内未到过重点疫区,在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否则,不能进入我校。

7、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者,我校直接取消参与资格;对成交者,取消成交资格。且今后不得再参与我校采购项目。如给疫情防控造成影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说明:上述要求仅适用于疫情期间。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我校实际,可能随时对上述要求做出调整。


                 资产管理处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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